
今天一个私家车司机来到天安宁阳律师事务所咨询关于交通法规方面的规定,该司机对于交警的判罚不服气,要聘请一个律师来维权,我所的宁阳律师丁鹏接待了这个客户,并提供了法律帮助。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天下班期间男子开车回家,在经过县里的主要大道的时候,路过红绿灯的时候刚好自己的汽车前轮压倒了斑马线,这时候行人都停下来给他的车让路,司机加油门刚刚通过便被执勤的交警抓住,经过调查做出了罚款一百元扣三分的处罚。司机感觉自己比较委屈,因为虽然自己压了斑马线,但是路人都给自己让路说明自己没有违章。
司机聘请了宁阳律师为他进行行政复议,结果被驳回。他不服气又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虽然人行道上的人在通过时应该避让汽车,但是一旦行人走在人行道上,汽车就应该自动避让行人,不能因为行人先做出避让动作就认为汽车可以随意通过,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交警的做法是正确的,判决罚单有效。